主要学历造假,或者年限不够,4月8日,河南省药监局发布了一则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后第二次资格核查情况的公告。
公告显示,河南省药监局近日核查了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后第二次资格核查不合格人员,其中因为上传学历与报名信息不符合判定不合格的784人,这类人员主要涉及不符合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经与相关部门数据比对,报名考试时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上传的证件或核查时上传的核查材料涉嫌伪造、变造的人员;未按照《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及核查公告》的材料要求提供核查材料的人员;报名考试时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填报的信息与上传的核查材料信息不一致的人员。
此次,还核查出了未按照《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及核查公告》规定的时间(2021年3月22日至3月24日)上传核查材料的人员461人,此次核查不包括2021年1月18日公告所列不合格人员。
早在今年1月7日,河南省药监局发布公告,将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7427人予以公示,并请成绩合格的所有人员按要求提供核查材料。
在第一次审核中,总计有4013人资格核查不合格。其中,不符合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的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有163人,主要原因包括专业工作年限不符合、外省身份证未提供河南户口或居住证和参保证明、专业不符、学历专业不对口、无社保证明、伪造学历等。
经与相关部门数据比对,报名考试时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上传的学历证书涉嫌伪造、变造的有1224人;未按照《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及核查公告》规定的时间上传核查材料的有1231人;未按照《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及核查公告》的材料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有1395人。
对于未按规定的时间上传核查材料的1231人和未按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1395人(总计有2626)提供了第二次机会。经核查合格,将核查材料及结果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并经中国人事考试中心审核同意,恢复成绩。
总体来看,河南省有7427名执业药师考生执考成绩合格,但是因为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不符合规定和逾期仍未发送核查材料,总计有2632名执业药师考生成绩作废,作废率达35.44%。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对应相应的失信行为,按照有关要求,将作如下处罚:
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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